中新网浙江新闻2月17日电(记者 张斌 实习生 水蓝薇)春节期间,男子王某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某浴场消费三天两夜后,因无力支付相关费用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行政拘留。“我打㊣ 算出来后问警官要点路费……”当民警问起已被捕的王某今后的打算,王某竟这般回答。
16日,记者从余杭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王某是浙江淳安人,今年24岁,没有工作。春节期间,手头ω无积蓄的王某却试图在浴场过日子:在他看来,浴场可以“解决”自己住宿和吃饭的问题。
据浴场负责人娄某介绍,2月8日,王某到浴场洗①了澡,做了SPA按摩,之后又点了零食饮料,并留下过夜。
不回家过年,却在∴浴场过夜?娄某虽心存疑虑,但也没¤有询问。随后两天里,王某一直↑在浴场洗澡、吃饭、睡觉,未曾离去。
到卐第三天下午,王某已消费近800元。娄某要求王某先交一部分押金才能继续消费。王某表示,自己手机坏了,需要借电话打给家里人,让他们送钱来。借到电话后∑ ,王某打了一个小时也没▼有打通电话。因为王某一直未支付费用,娄某无奈之下便报警求助。
民警〖到现场时,小王正坐在浴场办公室的椅子△上,翘着腿,显得很淡定。经查,民警了解到,王某并非首次“霸王浴”:2018年7月,王某曾在杭州市拱墅区某浴场内消费,后也因无力支付消费金额被拱墅警方行政拘留。
目前,王某已被处行政拘ぷ留10日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