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新闻№11月26日电(钱晨菲 朱智翔)河湖生态缓冲带,是陆地和水体之间的过渡带,是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安全的一道绿色生态╳屏障。如今,河湖生态缓冲带的构建在浙江有╱了统一的标准√规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配套《浙江省河流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ξ技术指南(试行)》(下称《河流〓技术指南》)和《浙江省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下称《湖库技术指南》),全面推进各地规范化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意见》和《河流技术指♀南》《湖库技术指南》也是全国首份省级层面针对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的专项指导意见和技术指南。
“近年,浙江不断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深入实施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点源减排举措,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显著,但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基础仍不稳固。在点源减排对水环境质量提←升空间有限的情况下,生态扩容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探索建立系统性、长期性的治水●新路径已势在必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深刻认识到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重要意义的浙江,于2018年率先在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湖州市苕溪流域、金华〒市浦江县浦阳江、台州市黄岩区长潭水库等4个地方开展了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分和生态修复试点工作。2019年,又ξ 在浙江省内13个饮用水水源地及7个河流断面持续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分和生态修复试点。2020年,在淳安县等13个县(市、区)全域实施水生态示范试点县建设。
经过试点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指导意见》和《河流╳技术指南》《湖库技术指南》编制而成。
“按照‘守、退、补’思路,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保护与生态修复,保障河湖生态空间,推进水质长治久清,力争实现‘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打造全国水生态修复的示范窗口。”《指导意见》开篇便提出了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明确,要按照“依法依规,统筹推进;生态优先,尊重自然;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的基本原则,实现四个阶段的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目标,如2020年,推进24个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分和修复试点↘▃工作;到2025年,水生态修复工作初见成效,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
《指导意见》要求,在推进实施中,除了按照《河流技术指南》《湖库技术指南》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以外,各地还要采用人工湿地、氮磷养分拦截沟渠、生态围堰、植草沟等生●态措施,拦截初期雨水,阻控面源污染物,通过构建多梯度的生态缓冲带,提高缓冲带水质净化效果。同时,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因地制宜〓改造渠化河道,恢复重要区域的河湖岸带生态功能,提升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实施是重点,管理︽是保障。《指导意见》强调,各地要加强生态缓冲带落地、日常监管和数字化管理工作,对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的河湖生态缓冲带,坚守底线思『维,实施优先保护;对城镇型、农村型等∩类型的河湖生态缓冲带,严控岸带开发活动,按照“守、退、补”原则,维护沿河、环湖生态空间的生态完整性;对涉及到的水生态处理设施,精细化运◣维,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同时,还要建立河湖生态缓冲带监测与评估体系,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结合地面调查,对河湖生态缓冲带生态状况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生态缓冲带保护与建设成效的依据之一。
下一步,浙江将根据《指导意见》和两份指南全面→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并把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纳入美丽浙江建设、“五水共治”年度考核,完善╱水生态修复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撑,有效※整合资源、资金,确保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工作落地见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