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新闻11月18日电(见习记者 胡丁于)为抢抓高校毕业生招引的“窗口期”,加大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力度。18日,丽水官方发布《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来到丽水应聘、实习、购房均有补贴。经丽水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对通过邀请前来丽水参加专场招聘交流活动,并有意愿在丽水工作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学生),可按照每人次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获得交通食宿补贴。
《意见》还鼓励企业与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并吸纳符合丽水产业发展方向的在校大学生到丽水参加实习锻炼。提供实习岗位的单位将参照就业见习基地政策给予在校大学生实习补贴。而对参加丽水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引〒才活动的企业,丽水将按照浙江省内每次1000元、华东地区每次2000元、华东以外地区每次3000元、国(境)外每次2万元的标准,给予交通和食宿补贴。
此外,《意见》规定,丽水将每年评选10家引进高校毕业生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年评选10名“最美高校毕业生”及若干名提名奖,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
在购房补贴方面,丽水将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双一流”高校及海外名校QS排名前100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35万元/人、25万元/人的补贴,对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25万元/人、10万元/人的补贴。对于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丽水将按照有关文件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其中,引进人ξ才享受购房补贴后5年内其所购房产限制上市交易,未满服务期离职的,应按未满服务期月数退回购房补贴。
据了解,该《意见》将自2020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ζ ,适用范围为丽水市本级及莲都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完)